【三字经第五句】养不教,父之过。教不严,师之惰。
【解释】如果生养子女却没有好好教育,那么这是父亲的过错。如果教育学生却不严格,那么这是老师的失职。
【启示】养育子女,不仅仅是养,还有育。除了给子女吃穿,还要注意加强对他们的教育。严父出孝子,慈母多败儿。严师出高徒。父母和老师要对孩子严格要求。
【注释】 养:生养。 过:过错。 师:老师。 惰:懒惰,这里指失职。
【故事典故】
以前有个强盗很狡猾,他做了许许多多的坏事,却没有被衙门抓到。终于,有一天他被捕快抓到了,被判了死罪。在处死之前,县太爷问他还有什么话要说。强盗要求见他娘最后一面。县太爷满足了他的要求。当他们母子相见时,母亲抱着强盗大哭。谁知这时强盗一把推开他娘,问道:“娘,以前你怎么不好好管教我,害我现在...连后悔都来不及。”估计这个母亲会痛苦一辈子。
【上一句】窦燕山,有义方。教五子,名俱扬。(三字经第四句)
【下一句】子不学,非所宜。幼不学,老何为。(三字经第六句)